Friday, June 05, 2009

不合逻辑

曾经看过一套戏剧,其中有一集是说一个癌科专家,通知他的病人,他患上癌症,之后发现报告弄错了,很高兴想告诉病人他没有癌症,那病人不但一脸不高兴,还想控告那医生。病人把屋子卖了,钱用光了,还办了三次聚会,告别亲友,那医生却突然告诉他,自己可以活下来。可笑吧?那医生百思不解,因为病人的反应太出乎意料。
曾有位上司告诉我,在剖腹生产的手术,若孩子死了,反而没事,但若他活下来,那医生在急着把孩子取出来的过程中,哪怕只是不小心在手臂上划了一刀,也会造成很多麻烦,尽管皮外伤根本不会造成生命威胁。
在接生孩子的过程中,难产的产妇很有可能胎盘太小,或孩子太大,这时候把卡着的孩子取出,很可能造成神经损伤,但若不把孩子取出,母亲和孩子都会有生命危险。通常会把孩子取出,再给家属解释。
有次遇上一个情况,我的上司决定用vacuum suction把孩子生下,也是个难产的太太,孩子因缺氧太久,进了深切治疗病房,孩子的父亲责问上司为何不剖腹生产,其实在那种情况下,他所采用的方法,比起剖腹生产要快得多,换成是我也会这么决定。那先生并不明白,认为我们采用的方式造成更大损伤。
很多事情,我也不明白,有些人的想法,在我的逻辑里没办法解释,通常一个好的医生是应该根据自己的判断,为病人作出最好的选择,然而"好",根本没有定义。
法律与人情孰重?法律,是人造的,是对事情的规范作出的粗略的限制,但,它不是不能被侵犯的,只是犯法者很有可能得接受法律制裁。上次抢救孩子的事,我明知是抗旨,也没理那么多。对我而言,只要有充分的理由,而我又能问心无愧,我还是会这么选择,后果自负,这点我清楚,也不会逃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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