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18, 2010

organ donation campaign

今天,参与了医院里的器官捐献活动,用了大概半天,觉得有点无聊,是一些人在说一堆道理,结果发现,全州已签了死后器官捐献协议的只有两人,还真想知道那在台上振振有词的人,是不是其中之一?
这本来应该很有意义的活动,却让人觉得无趣,更不会让人有想即刻参与的冲动。让我唯一留下印象的,是一位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说整个过程的内心挣扎,的确,接受器官不是没有风险的。器官受排斥,可以发生在手术桌上,导致病人马上丧命,也可能发生在一小时后,一个星期,甚至一年后。不冒险,则必须长期遭受疾病的折磨,冒险嘛,也可能死得更快。生命的素质与长短该如何取舍,只有当事人才有权利去决定。
每个人在出生以后,每一天都在走向自己的坟墓,一步一步逼近,而死了之后的躯体,就会经过一定的处理方式,随宗教,随个人意愿或家里的经济能力,至于那精神会否依然存在,就要看生前造化了。但如果能在遗体被处理之前,把还有利用价值的器官或组织取出,让失明的人得以看一看这世界,让肝病的小孩可以延续生命,为何要在意那死后是否有全尸?
我国人民可能对这种想法很排斥,所以器官捐赠者的人数,比起其他先进国,还差太远。有人突然逝世,要游说家属,又谈何容易?想在六至十二小时内成功说服家属,并取出器官,进行移植手术,更是一项艰巨的考验。然而这一切会变得困难,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这伟大的活动因欠缺了解而产生的抗拒心理。一个已无法挽回的生命,有让别人重获新生的能力,从而延续好几个生命,人生就是如此巧妙的,死亡它究竟象征着结束还是开始,由你去选择。

No comments: